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中的PFAS管制再增加一項要求。自2026年10月10日起,食品接觸用紙張與紙板須符合REACH法規新增的PFHxA及相關物質限值,涵蓋披薩盒、烘焙紙、麵包袋及防油紙等用途。這項限制與已於同年8月12日生效的《包裝與包裝廢棄物規則》(PPWR)並行適用,兩者管制範圍與檢測門檻並不相同。對台灣紙材、食品包裝及印刷加工業者而言,出口歐盟或供應相關客戶時,除了確認材料成分,也需留意檢測證明、供應商文件與既有庫存的上市日期紀錄。
食品接觸紙材新增兩項PFHxA限值
這項限制的法源為歐盟《REACH化學品法規》新增的第79項,依據《歐盟規則(EU)2024/2462》,歐盟執委會於2024年9月增訂相關規定,並設置24個月的過渡期。自2026年10月10日起,食品接觸用紙張與紙板中的全氟己酸(PFHxA)、其鹽類及相關物質,須符合指定限值。管制對象包括披薩盒、烘焙紙、麵包袋及防油紙等,不限於直接用來包裝食品的成品。
REACH規定採用兩項限值,並以均質材料作為檢測基礎:
-
PFHxA及其鹽類總和: 不得達到或超過25 ppb。
-
PFHxA相關物質總和: 不得達到或超過1,000 ppb。
...


